1. 長輩、簽約人身分證影本。

  2. 長輩、簽約人之印章。

  3. 長輩之戶口名簿。

  4. 住民健保IC卡、身心障礙手冊、重大傷病卡、榮民證及其他看診可優惠之證明文件。

  5. 病歷摘要、診斷證明(醫院醫師開立)。

  6. 近三個月內之身體健康檢查報告。